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安排校内导师:
1. 实习企业未在软件学院信息化平台上申报,企业导师信息虽未硬性要求,但最好报上;
2. 论文选题未在软件学院信息化平台上申报;
3. 无故欠费;
4. 所修课程总学分<29学分;
5. 目前处于休学状态;
给学生提三个要求,期待你们能做到:
1. 学生需要定期关注信息化平台上的通知公告;
2. 联系方式发生变动后,学生需要及时更新信息化平台上的联系方式(校内邮箱、有效手机);
3. 学生有问题需电话、邮件咨询时,一定请先在脑子中思考一下,这件事情应该咨询哪个部门。一忌把自己熟悉的老师当问询处,二忌一个问题多头问,既不利于个人能力的培养,又可能会影响老师的工作,有时还会得到一些错误的信息。
说明:教学和答辩方面的事情(如课程安排、成绩管理、四六级报名、校内导师安排、开题院审、论文管理、答辩组织等),请与教学部老师联系:0551-3492010(合肥)、0512-68839209(苏州);实习过程中相关事情(实习企业、企业导师信息的申报与审核、月报上传、实习审核等),请与对外合作部老师联系:0512-68839212;其他方面的事情,请与班主任、学工部老师联系;重要的事情,可以与院领导直接联系,电话号码、邮箱可以在软件学院主页
http://www.sse.ustc.edu.cn/“学院概览->机构设置”中查到。学校的相关规定、部门联系电话等信息可以在学校主页
http://www.ustc.edu.cn/下相关部门主页中查询到。
请同学们相互转告,并请严格按时间结点要求完成本人应该完成的事情。谢谢!
预祝实习、工作顺利!
软件学院教学部
2012-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