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2012级实习相关事宜通知(重要) 根据《中国科技大学软件学院软件工程硕士毕业实习过程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我院工程实践指导小组针对实习的相关要求,请2012级同学在离校后将实习协议寄回。具体情况:学院实习基地相关的协议书(《实习基地建设协议书》和《学生实习三方协议书》)的回寄,经签字、盖章后,由企业相关招聘负责人邮寄至学院对外合作部。非实习基地企业实习的学生,实习协议书经本人、企业签字、盖章后,由学生将协议书复印件寄送至学院对外合作部。签订的其他形式三方协议需寄原件至对外合作部。邮寄地址如下: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高等教育区仁爱路188号 唯真楼508室 邮编:215123 联系人:周倩 老师收 邮箱:zhou209@ustc.edu.cn;电话:0512-68839214;传真:0512-68839210 并将实习信息与实习月报提交至学院信息化平台上。实习相关流程参见附件《实习过程管理流程》(重要),因正值学院假期,相关审核工作将在8月初陆续展开,请相互转告。 一、 实习信息(实习企业、企业导师)【8月1日之后即可填写,截止日期为12月15日】 1. 实习企业填报 进入平台的“实习论文”模块,在“实习首页”一栏首先点击“申请实习企业”按钮。若找到所在企业再点击“查看选择”按钮,首次申请可直接点击“选择”按钮,无需审核,直接选择成功。若未找到所在企业,点击“申报实习企业”按钮进行填报,若更改实习企业需对外合作部审核(注:若为实习基地,变更企业将延期半年毕业,请慎重),等待审核时,不可进行企业申报。 注:请务必先“申请实习企业”,确保没有所在企业再进行“申报实习企业”;填写企业信息时,各项均需填写准确。 2. 企业导师填报 进入平台的“实习论文”模块,在“实习首页”一栏首先点击“申请企业导师”按钮,首次申请无需审核,更改需对外合作部审核。若未找到对应企业导师,可点击“申报企业导师”按钮,需将各项信息填写准确,也需对外合作部审核。 注:企业导师相关事宜参见附件《企业导师资质证明材料管理办法》 二、 实习月报【8月即可填写】 进入平台的“实习论文”模块,在“实习月报”一栏首先点击“添加”按钮填报各项信息。,同时将月报内容以WORD形式邮件抄送企业导师和校内导师(分配校内导师之前,抄送企业导师)。从实习第二个月开始,按月在每月5日24:00前向平台提交上月的实习月报,总数在向平台提交论文初稿之前不得少于10篇。 实习过程管理主要流程
学生实习离校后,首先将与企业签订的实习协议寄回对外合作部(审核老师:周倩),并将实习企业与企业导师信息提交至信息化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具体如下: 1、企业信息填报 进入平台的“实习论文”模块,在“实习首页”一栏首先点击“申请实习企业”按钮。若找到所在企业再点击“查看选择”按钮,首次申请可直接点击“选择”按钮,无需审核,直接选择成功。若未找到所在企业,点击“申报实习企业”按钮进行填报,若更改实习企业需对外合作部审核(审核老师:周倩)(注:若为实习基地,变更企业将延期半年毕业,请慎重),等待审核时,不可进行企业申报。注:请务必先“申请实习企业”,确保没有所在企业再进行“申报实习企业”;填写企业信息时,除“企业编码”无需填写外,其他各项均需填写准确。(注:参加我院与海外高校合作培养项目的学生需将所在高校信息填报至平台) 2、企业导师填报 审核老师:周倩 进入平台的“实习论文”模块,在“实习首页”一栏首先点击“申请企业导师”按钮,首次申请无需审核,更改需对外合作部审核。若未找到对应企业导师,可点击“申报企业导师”按钮,需将各项信息填写准确,也需对外合作部审核(审核老师:周倩)。企业导师必须在学生所在实习企业工作。从撰写论文的实习企业离开时,需参照附件《企业导师资质证明材料管理办法》准备相应材料,并提交对外合作部(审核老师;周倩)。(注:参加我院与海外高校合作培养项目的学生可以以对方学校论文导师为企业导师) 3、论文选题填报 进入平台的“实习论文”模块,在“实习首页”一栏首先点击“申请论文题目”按钮,首次提交为论文选题,只需填写中文选题的大体方向,以便分配校内导师(教学管理部分配),开题以后,需更新中英文“论文题目”,若需修改,在分配校内导师后,由校内导师审核通过即可。(注:分配校内导师时,需企业信息、论文选题信息、企业导师信息填写完整方给予分配) 特别注意:以上信息需在每年的12月15日或6月15日前完成,若因此未分配到校内导师而导致开题和论文的延期,后果自负。 4、实习月报填报 审核老师:孔雷 进入平台的“实习论文”模块,在“实习月报”一栏首先点击“添加”按钮填报各项信息。,同时将月报内容以WORD形式邮件抄送企业导师和校内导师(分配校内导师之前,抄送企业导师)。从实习第二个月开始,按月在每月5日24:00前提交上月月报,总数在向平台提交论文初稿之前不得少于10篇。(注:根据提交至对外合作部的实习协议的签订时间开始计算实习月报篇数,且其中与学位论文选题相关的连续月报篇数不少于7篇) 5、不定期检查填报 审核老师:孔雷 在不定期检查(详情参加附件《不定期检查管理办法》)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前进入平台的“实习论文”模块,在“实习材料”一栏首先点击提交检查PPT按钮,将不定期检查答辩PPT文件提交至平台。 企业导师资质证明材料管理办法 根据校学位办要求,软件工程硕士的毕业论文工作采用双导师制。企业导师负责学生在实习基地的实际工作指导,校内导师负责学生论文工作的学术指导。 其中企业导师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职称(须是信息类); (2)具有博士学位(须是信息类专业,工作满一年); (3)企业聘任的高级技术人员。 在高校实验室实习的学生可以请该实验室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老师兼任其企业导师。在我校有关实验室实习的学生可以由导师组指导。 企业聘任的高级技术人员含:符合国家经委《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以“以考代评”方式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通过业界认可的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资质认证者。有较大规模和业界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和科研院所聘任的担任高级专业技术工作或技术管理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这类专家由本人或企业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我校培养单位负责从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资格和任职年限等方面进行评审。 若从撰写论文的实习企业离职时,需将企业导师资质证明材料包括企业导师的资质证明以及企业导师信息表自行打印填写好,在规定时间前寄到对外合作部周倩老师处,地址:苏州独墅湖高等教育区仁爱路168号;电话:0512-68839214;邮编:215123。 若企业导师为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工作人员请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或职称证明复印件。 若个别企业导师为“企业聘任的高级技术人员”,需提供企业出具的“企业导师职称证明”原件,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注:企业出具的证明内容应为:证明该导师为该实习单位员工且被企业聘任为高级工程师,需包含:企业全称、导师姓名、导师身份证号、聘任期、证明时间。并同时提交其最高学历的学位证复印件。 在同一单位实习的同学们请注意,按照学院规定,每位企业导师最多只能指导四名学生。相同企业导师指导的多位学生只需提供一份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内容需和平台填报信息以及最终申请学位的各类签字信息保持一致。 不定期检查管理办法 在学生实习开始后,为了解学生毕业实习情况和毕业论文准备情况,并给予指导,学院会组织专业教师在例如合肥、苏州、上海、北京、杭州、深圳等实习企业比较集中的城市召开实习检查会,现场检查同学们的开题准备、论文进展以及实习情况。 届时会要求同学们按以下要求做好准备: 一、针对全体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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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研一·研二·研三] 【实习】2012级实习相关事宜通知(重要)
紫凝雪儿
· 发布于 2013-11-29 16:17
· 2006 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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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lx111 发表于 2013-11-29 19:06 还有一个说企业导师信息要填,一个说可不填。 说明 学院内部交流还不够~ |
hslx111 发表于 2013-11-29 19:06 12月15是申报企业导师信息 12月30是论文题目提交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