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funizw 发表于 2013-7-4 09:42:03

【大杀技】12级实习招聘解约管理办法(解约将可能受延期1年以上+甚至留校察看处分)

希望13级的同学看到此贴能够引以为鉴,诚信签约,对自己负责,对学院负责,对企业负责!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学长挖太多坑学弟就找不到实习单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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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技大学软件学院2012级同学的实习招聘已渐进尾声,实习生作为学院与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桥梁纽带,也是学院对外形象的窗口,作为学院教学成果的真实体现。实习生的言行表现关系到学院乃至学校的声誉。在今年实习宣讲及签约过程中,发现部分学生缺乏诚信原则和法律意识,盲目毁约违约。为保障学院的教学实习秩序不受影响,进一步严肃实习纪律,规范实习过程管理制度,特制订此《实习招聘解约管理办法》。现学院正与企业确认签约学生名单,实习过程中也会与企业保持沟通,凡有解约毁约想法的学生请谨慎对待。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发布人:周倩
发布时间:2013-7-4

全文内容摘要如下:中国科技大学软件学院2012级同学的实习招聘已渐进尾声,实习生作为学院与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桥梁纽带,也是学院对外形象的窗口,作为学院教学成果的真实体现。实习生的言行表现关系到学院乃至学校的声誉。在今年实习宣讲及签约过程中,发现部分学生缺乏诚信原则和法律意识,盲目毁约违约。为保障学院的教学实习秩序不受影响,进一步严肃实习纪律,规范实习过程管理制度,特制订此《实习招聘解约管理办法》。
实习招聘解约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一、为更好严肃实习纪律,规范实习管理制度,确保实习招聘安排有条不紊地开展。二、学院会对实习招聘中发生的解约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实际情况处理。三、本办法适用于实习基地三方协议、联合培养协议以及实习过程中签署的其他实习用人三方协议。第二章 管理办法          本办法针对实习招聘以及实习期间中发生的解约情况进行处理,不包括按照协议的违约条款进行处理的情况。处理结果将结合违约条款的相关内容从重处理,根据情况处理如下:一、单位解约1.   单位违约将学生辞退,对外合作部根据调查取证获得的情况出面交涉,要求单位按协议履行违约责任。若对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则通过行政或法律程序处理。2.   经沟通后处理无果的,学院将撤回所有在单位实习的学生,另作安排。3.   学院对外合作部将负责安排撤回学生的二次实习落实,学工部与班主任将负责学生思想情绪的稳定工作。4.   此类单位将列入实习企业黑名单,不再安排任何实习生及毕业生。二、学生解约1.   学生与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后发生毁约,不管后续与另外单位签署的是三方协议或者两方协议,学院均会将解约情况告知该单位取消其实习资格。2.   学生解约,将根据毁约情况处以论文进展工作延期一年甚至终止培养的惩罚。3.   学生解约涉及诚信问题,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以及学院与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关系,该同学需上交书面检查,并将根据情况结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视其违纪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及留校察看等纪律处分。4.   凡是发生解约的同学的处理结果将存档备案,处理结果一并送交院学工部公示全院。5.   解约学生的处分情况将记入学籍档案。6.   解约学生若重新返回实习单位,单位接受,视情况给予相应警告处分。若单位不予接受,其情况视同毁约处理。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软件学院                                    工程实践指导小组                                       2013年7月1日

admin 发表于 2013-7-4 10:55:20

我只能说学院略凶残~{:6_162:}
即使是正式的劳动合同毁约,也一般是赔偿不超过1个月的工资,而且签约毁约都应该按照学生跟公司的签约的约定来办事,上面应该有约定毁约的惩罚和对双方的约束,现在临时出一个通知而且对学生出如此重手,╮(╯▽╰)╭ 而且国家的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好像对实习生的约定是辞职也不用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6_169:}
如果学生有抵触情绪,即使迫于学校的压力进了单位,那么也会不好好实习,或者第一天进去第二天出来,难道不会影响学院的声誉吗?另外希望各位大神咨询相关律师,不知道学校此规定合乎相关法律规定吗?{:6_195:}

另一面,虽然是实习生,但是学生随意签约毁约,对用人单位的招聘工作和生产会产生比较大影响,尤其是毁约较为严重的公司,希望同学们能慎重签约,尽量避免毁约,如果因为要为自己留个保底的而先签约后毁约,那么也应该付出相应的代价,毕竟毁约这个事情不是一个人的事情,会影响整个学院在业界的声誉和堵死以后学弟学妹们的实习之路。{:6_187:}

最后希望,学院,学生,公司三者能够和平协商,而不是靠一纸文件文件来压人,最后能有圆满解决~{:8_369:}
祝12级同学实习顺利~!{:5_153:}

suogongy 发表于 2013-7-4 10:59:58

天朝就是牛!就是学校里面也学会一旦意识到自己有权势,就可为所欲为了!学生恰似那p命,口口声声被喊着为其服务,结果,呵呵!

youama 发表于 2013-7-4 11:42:37

完全不顾学生的想法,对学生的办法就是罚、打压!

Hubert 发表于 2013-7-4 12:29:13

中国梦与美国梦 哎 天朝 校规都能立即生效了

sbyps 发表于 2013-7-4 13:36:01

火钳刘明~~

admin 发表于 2013-7-4 15:05:39

suogongy 发表于 2013-7-4 10:59
天朝就是牛!就是学校里面也学会一旦意识到自己有权势,就可为所欲为了!学生恰似那p命,口口声声被喊着为 ...

学院V5,此大杀技威力无边,12级毁约的躺倒一片{:5_152:}

风花雪月 发表于 2013-7-4 15:09:50

呵呵~~~~~~

foolisheep 发表于 2013-7-4 15:45:09

总之就是“一切后果自负”噢{:6_185:}

hello_jun 发表于 2013-7-4 19:39:33

太凶残了。。估计想毁约的太多了。。{:6_160:}

luozhang002 发表于 2013-7-4 20:15:59

唬谁呀,我们难道是吓大的!

zj220223 发表于 2013-7-4 21:23:44

一眼就看出这是自己底气不足,担心学生败坏名气,如果是学生违约,我们就给你处分。如果是单位违约,我们就走法律过程!看看科大软院的行政是如何的xx。。。

弱水metal 发表于 2013-7-4 21:57:57

典型的脑残有病

lordboy 发表于 2013-7-4 22:07:37

不明觉厉~~

hslx111 发表于 2013-7-4 22:08:44

太狠了。。。威武霸气啊。。。

lordboy 发表于 2013-7-4 22:11:56

这招是在是太狠了,我们大四时也是一年实习,跳槽辞职的也有很多人,这样的处罚很多人都承受不了。。。
还记得原来论坛里有大神一年跳槽十几家公司的,这不是在打击这类大神么

xiaofeilong 发表于 2013-7-4 22:15:26

无语。。。。。一定要找不是实习基地的公司

admin 发表于 2013-7-4 22:25:35

lordboy 发表于 2013-7-4 22:11
这招是在是太狠了,我们大四时也是一年实习,跳槽辞职的也有很多人,这样的处罚很多人都承受不了。。。
还 ...

你这么一提醒,还真是想起来了,论坛里还说过这个,有过这个帖子,还让回学校跟同学交流来着

rank168 发表于 2013-7-4 22:28:23

关注一下先 等待后续通知

youama 发表于 2013-7-4 22:38:25

我觉得学院管理层与学生之间在沟通方面非常欠缺,做出了这样轻率的管理条例。关于违约,我想并不能上升到诚信问题,如果是撒谎作弊那可以说是个人诚信问题,而违约不能定为诚信问题。既然有签约,那么必然就有违约的选择权利,后果按照协议给予处罚即可,为何有这么多的附加校方处罚,如果处罚太过严厉,那么下一届学生谁还敢签实习协议。希望学院管理层多多倾听一下学生的心声,你们随意的一个处罚会毁了学生的一生,会造成许多悲剧的发生,真心希望学院重新慎重考虑。

feiyang 发表于 2013-7-4 22:48:03

太狠太狠!不管毁约的原因、不顾实习基地企业对毁约的态度,一律给毁约学生如此重罚,完全不考虑学生的利益!靠自己的强势地位暴力逼迫学生放弃可能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软院V5!

antty 发表于 2013-7-5 00:21:30

一想起复试时,院长还自吹科大软院保留科大一贯以学生为本的思想,就赶脚特别假。软院从成立到现在做过脑残的事情已经不是一见两件了。。。。

Seven 发表于 2013-7-5 08:10:10

为啥署名是“工程实践指导小组”?

琳琳 发表于 2013-7-5 09:37:33

无语!!学校什么时候感觉对自己不利了,随随便便就制定个什么校规出来,合理吗?请问合理吗?!

mooncser 发表于 2013-7-5 12:37:09

签订协议之前应该可以通过学长学姐了解实习单位怎样,如果不是太好,完全可以不签约的。因为大家都是都想有一个保底的,有了更好的单位以后就会跳槽,人之常情。不过,今年就业形势不佳,而很多人手里不止一个offer,随意毁约的话,对我们影响不大,但对13级及之后的学弟学妹影响很大。你们知道吗?有很多家企业表示下一年不来了。我们能有这样的机会,也是学长学姐的努力,我们也是受益者。

admin 发表于 2013-7-5 14:33:03

mooncser 发表于 2013-7-5 12:37
签订协议之前应该可以通过学长学姐了解实习单位怎样,如果不是太好,完全可以不签约的。因为大家都是都想有 ...
你算说到点子上了。学院这样做表面上好像是维护企业,但是实际上是维护13级及以后的学生,让企业对科大软院以后的学生不会有偏见。毕竟用人单位的招聘是要花精力和金钱的。同学们可以拿很多offer,但是签约的时候要慎重,毕竟白纸黑字的东西,双方都要讲诚信。为了一己的的保底然后再找更好的,不是说不可以,但是要为此付出代价,毕竟对学院,以后的学弟学妹都会产生不好的影响。希望13级的同学经过这次事件后能够吸取教训,重视诚信慎重签约。

Miller 发表于 2013-7-5 17:34:22

可以列入满清十大酷刑,变成11大{:5_131:}

Darcy 发表于 2013-7-5 20:52:11

这个不好评论但我觉得学院的本意是好的

阎魔あい 发表于 2013-7-6 13:51:58

温柔学姐好~~~~我又来了~~~~~~~~~{:7_288:}

dafunizw 发表于 2013-7-7 00:25:15

阎魔あい 发表于 2013-7-6 13:51
温柔学姐好~~~~我又来了~~~~~~~~~

嘿嘿,来吧来吧

vo_ 发表于 2013-7-7 09:09:47

这么多的附加校方处罚,做学生难,做个处处遵守校方规定不毁约的学生更难。。我等是命好还是命苦{:7_266:}

admin 发表于 2013-7-7 15:26:14

琳琳 发表于 2013-7-5 09:37
无语!!学校什么时候感觉对自己不利了,随随便便就制定个什么校规出来,合理吗?请问合理吗?!

但是,反过来想想,不仅仅是对学校不利,也是对学弟学妹不利,以后信誉差了,企业不来了,同学怎么招实习呢。不过,学校的力度和处理方式有待商榷~

admin 发表于 2013-7-7 15:27:02

Seven 发表于 2013-7-5 08:10
为啥署名是“工程实践指导小组”?

同好奇~
这样一个小组就能代替我副部级大科大发出这么严厉的处分~

zhaoy 发表于 2013-7-9 12:26:16

dafunizw 发表于 2013-7-7 00:25
嘿嘿,来吧来吧

温柔学姐{:5_129:}……哈哈哈哈哈哈哈哈{:5_143:}

lyf 发表于 2013-7-9 16:08:44

把那些不允许解约的单位都列出来,让学弟学妹们选择的他们的时候慎重点

admin 发表于 2013-7-9 23:37:26

lyf 发表于 2013-7-9 16:08
把那些不允许解约的单位都列出来,让学弟学妹们选择的他们的时候慎重点

我觉得太有道理了!我知道华三不给~

zx寒宝 发表于 2013-7-9 23:46:28

真是什么样的政策都有人洗地

这招太狠了找实习就跟在玉米地里掰棒子,我哪知道哪个是最好的

要是签了后遇到更好的 怎么办

dafunizw 发表于 2013-8-3 19:29:07

zx寒宝 发表于 2013-7-9 23:46
真是什么样的政策都有人洗地

这招太狠了找实习就跟在玉米地里掰棒子,我哪知道哪个是最好的


那就坚决不签实习基地啊,实习基地才要求3方,其他单位学校不管的

gwgyk 发表于 2014-5-16 19:07:01

学院好恶心,为什么要搞实习基地。。。搞了实习基地又不告诉我们哪些是实习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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