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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网北京4月17日讯 记者 张维 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制度性院校歧视,即突出表现为对非“211”、“985” 工程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制度性院校歧视,有望得到改变。记者今天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已经下发《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凡是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举办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  近年来,用人单位招聘中规定求职的应届毕业生应为“211”、“985”高校之风盛行。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这一现象引起代表们的重视。如湘潭大学校长罗和安提出“尽快出台《反就业歧视法》,并明确增加反就业院校歧视法律条款”的建议。他称这样的歧视为“中国所特有的”,客观上造成了对一些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歧视。
  苏州大学博士生导师周永坤教授向《法制日报》表示,用人单位将能力与毕业院校简单划等号,其背后也是“图省事”的思想在作怪,懒于对求职学生的能力和素质进行认真细致的考察,却不知已经构成了对求职学生平等权的侵犯。
  全国律协宪法与人权委员会主任、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吴革也表示,毕业于重点大学的博士在应聘中被‘查本科出身’的事情屡见不鲜,他们往往因为本科没有就读 ‘211’、‘985’高校而失去了与其他人公平竞争的机会,可谓是以“非经济的个人特征”即与劳动效率和劳动生产力无关的因素来考察求着者,构成对宪法赋予公民的平等权的侵犯, 也广受诟病。教育部通知的出台正值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关键时期,可谓非常及时,必将使上述问题得到极大改善。
  专家们均表示,通知固然能够缓解歧视问题,但只有上升到法律层面,才能有最好的效果,出台《就业歧视法》势在必行。
  教育部的通知显然在反就业歧视上已经迈出了重要一步。除了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外,教育部通知还要求,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学校要加强对毕业生的法制教育,提高毕业生维权意识,积极创造条件。


共收到 6 条回复
独慕冷风 · #2 · 2013-4-18 14:30:11  回复 支持 反对
这个必须顶
admin · #3 · 2013-4-18 14:40:16  回复 支持 反对
看了这个通知,不过没什么用
每个企业都想招募到好的人才,当然从名校里招募到人才的概率会比较大一点
如果此项措施真的想实施彻底,那么应该同时规定,所有的高校在选拔考生的时候也不应该以高考分数为标准
国家也不应该给各个高校划分什么211 985,本身就给高校划分了三六九等,为什么还不给企业給各个高校的凶学生划分三六九等
而且整个社会都是这样,别说企业招聘了
明月生寒 · #4 · 2013-4-18 15:06:59  回复 支持 反对
毫无意义,即便不明文规定也是潜规则
蛋蛋的欢乐 · #5 · 2013-4-18 16:34:22  回复 支持 反对
换汤不换药,筛选简历的时候,你又看不到流程,这个本人觉得无任何实质性作用,企业需要的是人才,自然要求高,无可厚非
xywhere · #6 · 2013-4-18 21:54:30  回复 支持 反对
科大筒子无压力  。。
collin_xiao · #7 · 2013-7-13 17:12:53  回复 支持 反对
感谢您为软院筒子们提供有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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