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室):
2017-2018年第二学期将于2月25日开学,我校研究生学期注册工作仍采取“学期电子注册+研究生证注册”的模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期电子注册时间(研究生信息平台):2月18日-3月3日
二、 研究生证注册时间(各院系):2月25日
三、注册对象
    我校在学研究生(含延长学习年限期间),均应办理注册手续,包括:
1、2014-2017级全日制博士生;2012-2017级直博生;
2、2015-2017级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学位硕士生; 2017级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
3、2013级或以前年级的全日制博士生、2011级或以前年级的直博生、2014级或以前年级的学术型、专业学位硕士生,办过了A或B类培养进度确认手续,延至时间在201806以后。
    不能注册对象:
    1、2013级或以前年级博士生、2011级或以前年级的直博生、2014级或以前年级的硕士生,如未办理培养进度确认手续则不能申请注册,需补办培养进度确认手续后才能申请;
2、处于保留入学资格、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研究生无需注册,办理入学、复学、恢复学籍手续后由研究生院直接予以学期注册。
3、同等学力攻博BJ学号的研究生不需要学期电子注册。
四、注册流程
    1、学期电子注册由研究生通过研究生信息平台申请,经导师或班主任确认后完成。班主任通过研究生信息平台操作,导师可通过导师门户系统或研究生信息平台操作。
2、 研究生不能如期注册,从开学日起请假两周以内,研究生通过研究生信息平台请假,填写事由和天数,下载打印《研究生请假申请表》,经导师或班主任同意并在研究生信息平台上准假后生效。研究生按时返校,导师或班主任在研究生信息平台上销假后视为确认注册。
3、学期电子注册期截止后两周内,各院系统计注册数据,核实未注册人员情况。对实属疏漏的,由研究生本人在研究生信息平台下载打印《研究生补注册申请表》,经导师或班主任、院系注册负责人书面同意,交院系注册联系人予以补注册。
4、注册期截止后三周内,各院系向研究生院提交《学期电子注册统计表》及《未注册研究生名单及拟处理意见》。
五、未能注册
1、研究生不能如期注册,从开学日起请假两周以上或不满足其他注册必要条件,应当办理暂缓注册手续,在研究生信息平台选择“暂缓注册”,填写事由,下载打印《研究生暂缓注册申请表》,经导师或班主任、院系分管领导书面同意,交研究生院审批后生效。
2、研究生不能如期注册,且预计短期内不能返校学习或满足注册必要条件,应办理保留入学资格、休学或保留学籍手续。新生在研究生信息平台选择“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下载打印《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在校生选择“申请休学、保留学籍”、下载打印《研究生休学、保留学籍申请表》,经导师或班主任、院系分管领导书面同意,交研究生院审批后生效。
3、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研究生超过注册期限或请假期限两周以上未注册,将被纳入学籍清理范畴按程序终止学籍。
被批准暂缓注册的研究生超过暂缓注册期限两周以上,如仍未满足正常注册条件,或已满足正常注册条件但未申请注册,将被纳入学籍清理范畴按程序终止学籍。
六、其他
请各院系切实加强研究生注册工作管理,认真核实未注册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并重视处理,于3月23日下班前将本院系《学期电子注册统计表》及《未注册研究生名单及拟处理意见》报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教学学籍办
                                       Email:Yjzb@ustc.edu.cn
                                       电话:0551-63602926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八日
学期注册手续一览表附后页
 
学期注册手续一览表
对象
序号
事项
方式
开通
时间
判断完成学期电子注册的必要条件之一
研究生
1
申请学期电子注册或其他选项
登录研究生信息平台操作
老生开学日
新生报到日
前一周
至后一周
2
完善个人信息登记
登录研究生信息平台操作
-
导师
班主任
3
确认学期电子注册
导师或班主任登录研究生信息平台操作
4
确认请假
导师或班主任登录研究生信息平台操作
-
5
确认销假
导师或班主任登录研究生信息平台操作
院系
注册
联系人
6
研究生证盖注册章
由院系组织,时间、地点在研究生信息平台公布
开学日
-
7
学期电子补注册
研究生提交《研究生补注册申请表》,经导师或班主任、院系注册负责人书面同意,交院系注册联系人登录研究生信息平台操作。
开学后第二、三周
研究生院
8
办理暂缓注册
(仅针对申请者)
研究生提交《研究生暂缓注册申请表》,经导师或班主任、院系分管领导书面同意,交研究生院审批后生效。
暂缓、保留、休学等手续办理时间是开学日前一周至后三周;
注册、恢复、复学等手续办理时间为批准期结束前
-
9
暂缓注册者办理学期电子注册
(仅针对暂缓注册者)
研究生提交《研究生注册申请表》,经导师或班主任、院系分管领导书面同意,交研究生院审批后生效。
10
办理保留入学资格
(仅针对申请者)
研究生提交《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经导师或班主任、院系分管领导书面同意,交研究生院审批后生效。
-
11
办理恢复入学资格,并进行学期电子注册
(仅针对处于保留入学资格期间者)
研究生提交《研究生恢复入学资格申请表》,经导师或班主任、院系分管领导书面同意,交研究生院审批后生效。
12
办理休学、保留学籍
(仅针对申请者)
研究生提交《研究生休学、保留学籍申请表》,经导师或班主任、院系分管领导书面同意,交研究生院审批后生效。
-
13
办理复学、恢复学籍,并进行学期电子注册
(仅针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期间者)
研究生提交《研究生复学、恢复学籍申请表》,经导师或班主任、院系分管领导书面同意,交研究生院审批后生效。

共收到 0 条回复
暂无回复。
回帖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Command + Enter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